深水规院:股东拟减持不超 514.8 万股:3%
快讯摘要
3 月 2 日,深水规院公告,股东拟减持不超 3%股份,因自身资金需求,减持期 15 日后 3 个月内。

快讯正文
【深水规院:持股 5%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 3%股份】3 月 2 日电,深水规院(301038.SZ)称,公司持股 5%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148000 股,即不超公司总股本的 3%。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后的 3 个月内。减持目的是自身资金需求,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,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。